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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主城区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公告

来源:吉屋   2024-09-11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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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根据济宁市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决策部署,济宁市主城区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征集范围包括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房源条件包括: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源为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

二、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参与征集的企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三、收购价格要求

征集的房源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5%的利润。

四、征集时间及要求

征集时间为...(具体时间待公告)。参与征集的企业需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进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以上是济宁市主城区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内容。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征集,为济宁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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