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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屋网讯,对于想在老家自行建房的朋友们来说,在农村建房得符合哪些基本条件,一直以来都是一件很挠头的问题,更有网友在土地资源网络平台上进行了询问,并有相关专业人士回答了这个问题,详细内容如下:
问:我符合农村建房的条件吗?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经村里同意,向你户籍所在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报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区)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方可建房。前提是:你的自留地不能是基本农田,应该是建设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PS:也就是说想在老家自行建房,需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要使用自己原有的宅基地,同时自己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卖出之后,就不能再申请第二块宅基地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之外,关于宅基地建设房屋买卖问题也要慎重而行。